天津教师招聘:天津师范大学公开教师招聘118人公告
- 时间:
- 2019-04-18 14:39:18
- 作者:
- 邬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天津教师资格证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学城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229人,教职工2324人。
学校现有23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学校现有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2019年4月24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1)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SSC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主持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5)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3.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