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 时间:
- 2019-02-27 11:51:4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天津教师资格证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3月18日-3月22日(周五至周)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网上报名、交费 | 网上交费时间可延续至3月23日17:00 | |
4月12-16日(周二至周六) | 申请人下载打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准考证 | ||
4月17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 |
5月上旬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公布成绩,通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完成教学能力考试报名 | 高级中学及以上网上报名,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
5月下旬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底之前 | 申请人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 ||
6月上旬 |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 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6月中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下)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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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教委窗口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告知书 |